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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研究生导师培训班 (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0  来源: 未知     浏览:57    分享:

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研究生导师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学位中心函〔202523

有关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改革探索与落地实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与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医学教指委)联合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研究生导师培训班(第二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培训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指导,学位中心与医学教指委联合主办。


二、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研究生导师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聚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改革路径与评价机制,就未来政策导向、核心标准与实施建议等进行前瞻性解读与探讨,帮助培养单位和导师提前了解相关政策、把握核心要素,着力提升育人能力和评阅水平,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三、培训内容

(一)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未来政策导向、核心标准的前瞻性解读与实施建议;

(二)优秀学位论文案例与实践成果评析;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指导方法优化、科研能力提升等经验交流;

(四)代表单位实践成果评价体系建设工作交流;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产教融合等经验交流;

(六)研究生导师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与构建和谐导学关系学习交流;

(七)围绕基本要求落实,开展针对性研讨。


四、培训对象

全国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单位报名人数不超3人,其中:

(一)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每个培养单位1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每个专业学位类别、每个培养单位1-2人。

培训总人数约300人,报满为止。参加全程培训后由学位中心和医学教指委共同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25925-26日,92413:00-22:00报到,927日离会。

(二)培训地点

北京市西郊宾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三)报名及缴费

1. 本次培训收取培训费1600/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请登录培训报名平台(网址:http://bmjf.bjmu.edu.cn/),选择“2025年全国研究生导师培训班(第二期)”项目进行报名,校外用户无需登录。可“团队报名”和“个人报名”,电子邮箱作为回执邮件与电子发票的接收邮箱,请务必填写准确。于9月22日前截止报名。

2. 支付方式

(1)个人在线缴费:通过报名系统“校园支付平台”,支持银联卡和扫码支付(包括公务卡)。

2对公汇款(此方式还需在系统上传汇款凭证图片,以完成参会报名)。

用户名:北京大学医学部

  号:0200 0062 0908 9112 565

开户行:工行北京东升路支行

  注:第二期全国研究生导师培训+姓名

3. 开具发票:会务费由北京大学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开具并通过邮件发送。请仔细核对填报的开票信息和电子邮箱,发票开出后概不退换。

4. 近期酒店房源紧张,请参会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自行预订酒店,提前预付锁定房间。本次会议酒店住宿能力有限,如在西郊宾馆无法预订,请参会代表自行联系周边酒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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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医学教指委:

尉锐楠   电话:010-82805562

梁志生   电话:13686123957

学位中心:

李   尚   电话:010-82378753

 

附件:2025 年全国研究生导师培训班(第二期)日程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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