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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研究生导师培训班(第四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5  来源: 未知     浏览:0    分享:

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研究生导师培训班(第四期)的通知 


有关护理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改革探索与落地实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与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医学教指委)联合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研究生导师培训班(第四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培训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指导,学位中心与医学教指委联合主办。


二、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研究生导师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聚焦医学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改革路径与评价机制,就未来政策导向、核心标准与实施建议等进行前瞻性解读与探讨,帮助培养单位和导师提前了解相关政策、把握核心要素,着力提升育人能力和评阅水平,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三、培训内容

   (一)专业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价体系建设;

   (二)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工作介绍;

   (三)护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与核心能力提升;

   (四)护理研究生教育教学设计;

   (五)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培养;

   (六)护理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

   (七)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与在线示范课程建设;

   (八)医学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九)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工作。

四、培训对象

           全国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其中:  

   (一)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每个培养单位1人;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护理每个专业学位类别、每个培养单位1-2人。培训总人数约200人,报满为止。参加全程培训后由学位中心和医学教指委共同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安排

   (一)时间地点培训时间:2025年12月1-2日,3日离会报到时间:2025年11月30日报到地点:北京西郊宾馆五号楼会议地点:北京西郊宾馆会议中心三层 银杏大厅

   (二)报名及缴费本次培训收取培训费1600元/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西部地区培训费减免,减免标准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免除培训费用,西部其他省市收取培训费1280元/人(西部其他省市: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海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非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及超出培养单位限额者按1600元/人缴费。请登录培训报名平台(网址:http://bmjf.bjmu.edu.cn),选择“2025年全国研究生导师培训班(第四期)”项目进行报名,校外用户无需登录。可“团队报名”和“个人报名”,电子邮箱作为回执邮件与电子发票的接收邮箱,请务必填写准确。

1.支付方式

  (1)个人在线缴费:通过报名系统“校园支付平台”,支持银联卡和扫码支付(包括公务卡)。

  (2)公对公汇款(此方式还需在系统上传汇款凭证图片,以完成参会报名)。

          用户名:北京大学医学部账号:0200 0062 0908 9112 565

          开户行:工行北京东升路支行

          备 注:第四期全国研究生导师培训+姓名

2.开具发票:会务费由北京大学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开具并通过邮件发送。请仔细核对填报的开票信息和电子邮箱,发票开出后概不退换。

3.近期酒店房源紧张,请参会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自行预订酒店,提前预付锁定房间。本次会议酒店住宿能力有限,如在西郊宾馆无法预订,请参会代表自行联系周边酒店解决。


六、联系方式

   医学教指委:

   尉锐楠   电话:010-82805562

   梁志生   电话:13686123957

   学位中心:

   李  尚   电话:010-82378753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

2025年全国研究生导师培训班(第四期)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