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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口腔医学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暨研究生导师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0  来源: 未知     浏览:4    分享:

关于举办全国口腔医学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暨研究生导师培训班的通知

 

医专业学位委〔2026〕8号

有关口腔医学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落地落实,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医学教指委)组织开展全国口腔医学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暨研究生导师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

会议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共同指导,医学教指委与教育部医学类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分委会联合主办。


二、会议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研究生导师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聚焦口腔医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基本要求落地落实,为培养单位提供政策指导;帮助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准确把握基本要求要义、评价维度与规范要求等,切实提升育人能力和评阅管理水平,持续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


三、会议内容

(一)医学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解读;

(二)口腔医学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

(三)分类视角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评价体系;

(五)研究生导师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与构建和谐导学关系。


四、参会人员

全国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教育管理干部, 以及各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导师。

参会结束后医学教指委颁发证书。


五、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

2026年6月13-14日,6月12日报到,6月15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冉家坝院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松石北路426号。


(三)报名及缴费

1.本次会议线上线下结合。线下收取会议费2000元/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西部部分地区会议费减免,减免标准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免除会议费。除此之外,西部其他省市正常缴费。线上收取会议费800元/人,包括全国所有省市。

2.报名方式:请登录报名平台(网址:http://bmjf.bjmu.edu.cn/),选择“全国口腔医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讨会”项目进行报名,校外用户无需登录即可报名。根据报名人数选择“团队报名”和“个人报名”,电子邮箱作为回执邮件与电子发票的接收邮箱,请务必填写准确。于6月5日前截止报名。

3.支付方式:①个人在线缴费在报名系统通过“校园支付平台”,支持银联卡和扫码支付(包括公务卡);②公对公汇款信息(此方式还需在系统上传汇款凭证图片,以完成参会报名):

用户名:北京大学医学部

账   号:0200 0062 0908 9112 565

开户行:工行北京东升路支行

备   注:全国口腔导师会议+姓名

4.开具发票:会议费由北京大学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开具并通过邮件发送。请仔细核对填报的开票信息和电子邮箱,发票开出后概不退换。


(四)酒店安排

请参会代表自行预订酒店住宿,会务组提供两个酒店供参考,详见附件酒店安排,或参会代表自行联系周边其他酒店。


六、联系方式

医学教指委:

金老师   电话:010-82805042

梁老师   电话:13686123957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蒋老师   电话:15922650133

李老师   电话:15923911731

 

附件1:关于举办全国口腔医学研究生导师研讨会的通知.pdf

附件2:推荐酒店住宿参考.pdf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4月20日